2023年8月11日,北京——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和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联合发布报告——《中欧清洁能源投资的竞跑与合作》。报告认为,面对气候变化这一全人类重大挑战,中欧宜携手建设绿色伙伴关系,倡导零碳发展模式,深化清洁能源领域合作:一是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与绿色贸易,中欧应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合作和创新,合作建设全球清洁能源供应链;二是应加快构建中欧新型能源电力系统,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的指导下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双方的能源转型;三是共同发展可再生能源并维护资源产业链韧性,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制度建设,合作增强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地缘政治紧张和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全球绿色发展而言,全球经济面临着庞大的能源需求和气候治理责任之间的矛盾,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将经济和能源的绿色转型作为寻求经济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能源安全的重点内容。随着联合国全球零碳竞赛倡议(Race To Zero)的提出,全球绿色经济在国家、地方、企业和社区等层面都在蓬勃发展,围绕绿色经济相关的生产、供应链、金融、规则、技术创新等也在加速优化演进,世界和区域大国间的竞合趋势不断强化。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加速,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大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作为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引领者和贡献者,中国与欧盟围绕绿色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是未来双方关系的主要形态。中欧合作将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提供更广泛的技术解决方案,加快推进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报告主编和第一作者,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公共政策与创新研究所所长于宏源强调,报告就如何从中欧产业合作共赢入手进行阐述,旨在推动双方形成绿色合力并最终促进中欧绿色伙伴关系发展。推进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和绿色市场发展是大势所趋,也是中欧新增长点和合作高地。中欧在可再生能源、绿色贸易投资等领域是彼此重要的投资方,在第三方市场领域也有较大合作空间。无论是从战略层面、机制层面还是行动层面,中欧双方都为构建绿色伙伴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欧在谋和平、求发展、促合作方面有很多共同语言,双方要继续本着互利共赢原则,持续深化绿色伙伴关系和各领域务实合作,双方要继续坚持多边主义,推进重大全球性议程。”中欧绿色伙伴关系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的充分体现,是在中欧“和平、增长、文明、改革”四大伙伴关系外的又一重要伙伴关系,是超越传统复苏模式、实现中欧绿色复苏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报告的作者之一,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资深项目主任高雨禾表示:“在后疫情时代全球绿色复苏的强劲需求和清洁能源革命的蓬勃发展下,面对碳中和的共同愿景,中国和欧盟作为全球清洁能源的两个最大投资方应把握气候治理与能源转型的新机遇,共同应对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的挑战,这不仅可以深化中欧双方的共同利益,更有利于推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插图:报告封面
中国如何投资布局全球清洁能源市场
报告指出,中国在全球清洁能源市场中的布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了世界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二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清洁能源合作和贸易。中国支持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在推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双边或区域合作,与其他国家分享清洁能源技术、经验和资源,并提供资金、设备和服务支持,同时积极开拓全球清洁能源市场,将清洁能源产品出口到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从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组件产能供应国、全球电动汽车电池供应链的主导国和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国三个方面梳理了中国在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链中的引领作用。
中欧清洁能源投资和绿色贸易的合作潜力
报告从中欧清洁能源发展水平、清洁能源投资规模和绿色贸易发展情况的对比入手,探索中欧未来清洁能源投资的合作潜力和关键领域。中国和欧盟是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投资方。根据IEA数据显示,2019-2022年间,中国清洁能源投资增加额为1840亿美元,欧盟的清洁能源投资增加额为1540亿美元。2022年,中国清洁能源投资额达5460亿美元,接近全球清洁能源投资总额的50%;欧盟以180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投资位居第二,仅次于中国。
报告指出,从投资规模来看,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投资国。中国在风电、光伏、电动汽车、电池储能等清洁能源关键领域的投资都保持领先地位。从投资结构来看,欧盟是全球多元化的清洁能源投资者,其投资涵盖了海上风电、电网和存储、电动汽车、低排放氢、碳捕获利用和存储等多个领域。在后疫情时代全球增长乏力和俄乌冲突引发的能源危机推动下,中欧在绿色产业和清洁能源技术发展的相似需求使双方建立的绿色经贸关系具有较强的韧性和活力且存在巨大的互补空间。2019年中国对欧盟绿色商品贸易额占中国对世界绿色商品贸易额的20.16%,其中出口额占比6.78%,进口额占比25.2%。目前中欧绿色商品贸易额560.38亿美元,约是2000年的14倍,其中,出口额279.53亿美元,是2000年的23倍;进口额280.85亿美元,是2000年的10倍[1]。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资深项目主任高雨禾强调, “中欧在光伏、风电和水电等重点领域推动国际合作可以大大降低全球清洁能源成本,并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创造必要基础。这不仅将助力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和绿色复苏,更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发展带来新动能。”
报告最后提出了促进中欧清洁能源合作的政策建议。
第一,中欧宜携手成为全球清洁能源供应链的共建者。作为全球清洁能源市场两个最大的投资方和清洁能源产能的引领者,中欧应鼓励双方企业围绕清洁能源供应链上下游的具体环节展开合作,实现在技术、资金、投资模式上的优势互补,鼓励双方企业在中欧乃至世界其他区域共同投资建设清洁能源装备的生产基地、关键原材料的开采冶炼基地,加强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互认,增强跨国供应链的韧性与透明度,共建具有开放性、满足全球能源转型需求的产业链与供应链。
第二,中国宜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强与欧盟国家在清洁能源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建议中欧在新型储能、海上风电、远距离输电和智能电网技术等方面拓展更多的合作空间,这些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能源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力,更有助于加快推动中欧双方的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和低碳能源转型的步伐。
第三,中欧宜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加速双方的能源转型。中欧共同肩负着保障能源安全,加速能源低碳转型,积极构建新型能源电力系统的全球性使命,促进各自能源系统的根本变革是中欧未来在清洁能源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坚实基础。中欧能源电力领域的政府部门、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可以在共同的绿色转型的目标和基础上加强双方在清洁能源产业的合作。
第四,中欧宜共同研究和落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路线图。欧盟在海上风电、电动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有着先进的技术、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丰富的经验,中国在风电、光伏、电池等领域有着庞大的市场和成本优势。欧盟可以通过投资、合资、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中国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同时也可以引进中国的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提高本国的清洁能源供给和消费水平。
第五,中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气候治理和能源转型在中国与欧盟等重要国家的外交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在气候能源领域的合作,各国加深相互理解,并构建积极互动的国际关系格局,推动全球气候合作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共享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各国可以加速技术创新与研发,拓展清洁能源部署范围和应用深度。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气候能源合作为中国与欧盟等重要大国提供了推动经济发展和绿色产业转型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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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如晓,李婧,杨修:“绿色合作伙伴建设下中欧绿色贸易的机遇与挑战”,《国际贸易》,2021年第5期,第3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