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共识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电动车企业在欧盟本土化制造的进程。需要注意的是,欧盟对于‘本土化’的要求在不断深化和演进,中国企业在适应规则变化的同时,要主动影响规则制定,获得更多话语权。”
“新能源汽车所带来的汽车行驶阶段的减排仅仅是第一步,通过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系统性地减少制造阶段的环境影响,才能让新能源汽车为全球深度绿色转型贡献‘真正绿色’的中国方案。”
“在整个新能源汽车的制造环节,动力电池贡献了40%-50%的碳排放,主要来自原生矿提纯过程中极其繁重的矿山开采、破碎、高温煅烧等高能耗工序。虽然回收与再利用对环境并不是毫无影响,但其在减少关键矿物的气候足迹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动力电池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形成真正的闭环。随着应用场景和技术路线越来越多元,电池回收也需要从单一的末端处理,进一步向全生命周期管理延伸。”
“原料短缺、产能过剩是个复杂问题,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原料少、产能多’。首先,客观上退役潮并未大规模到来,而回收再利用产能的超前布局,形成阶段性错配;第二,退役电池大量流入非正规渠道,推高正规产能的原料获取成本的同时也拉低了开工率。”
“绿色和平发布的‘绿电充换电站点信息库’首批收录了54家充换电运营商旗下的逾2000家绿电充换电站点,所有站点在2025年度绿电消费比例均不低于40%。用户可在信息库内搜索附近的绿电充换电站点信息。让绿电的充换电站被看到,被找到,还能够被选择,这其实是满足了公众‘知道’和‘能选’的前两项诉求,但是成就感目前还需要更多的运营商和行业伙伴一起合力完成。”
“新能源汽车的绿色叙事不能止步于“油换电”。一辆电动车行驶过程中的排放最终却取决于电力来源,如果充的电依然是煤电,那么这部分碳排放并没有消失,只是从汽车尾气转移到电厂上空。换句话说,电动车减碳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网清洁程度,充电中绿电占比越高,碳减排潜力才越能被充分释放。充电场景还承载着提升公众认知的独特价值,工商业用电虽体量巨大,但与公众距离遥远;而数以万计的电动车主通过日常的充电行为就可以接触到电力来源、绿电概念,让能源转型变得可感可知。”
“绿车充绿电,绝不是某一家企业或某一个机构能单独完成的事。它需要政策引导、市场推动,更需要媒体的传播引导与公众的协同参与。”
“136号文后,各省装机节奏放缓且呈现特征分化。上半年,三省新增装机均同比下降,其中山东调整最深,降幅达84%,江苏、广东虽分别下降51.3%和46.6%,但凭借工商业和户用的结构优势,仍位居全国前三和前二。此外,各省机制电价的托底力度同样差异显著,直接影响投资决策。山东为0.261元/千瓦时,且工商业上网电量不纳入机制范围、2027年起非自然人户用项目也将退出;江苏0.36元/千瓦时,与基准价仅差8%,机制电量比例达90%,保障力度最强;广东同为0.36元,相对降幅超过20%,但12年执行期最长。此外,分布式的投资主体也在发生分化,地方资本和民营企业正在成为新动力。”
“在《暂行办法》实施后,车电一体报废成为了刚性要求,所以普通车主应该确保车辆连同动力电池一并交由具备合规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处理,避免将电池交给“黄牛”等无资质回收主体。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关注并督促汽车企业公开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流向和处理情况,形成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