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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的增长乏力,乌克兰危机悬而未决,气候危机迫在眉睫的多重挑战,中欧双方作为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最大投资方,在全球气候治理和经济复苏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为了进一步探讨中欧应该如何在清洁能源转型中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合力加快全球的能源转型进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与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推出聚焦中欧气候与清洁能源合作的系列文章——本篇文章作者系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昕蕾。】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欧作为全球多边治理中的稳定性力量一直致力于推动双边以及多边性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清洁能源合作,成为全球气候能源善治中的关键性助推力。今年是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周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会见了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法国总统马克龙、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等欧洲领导人,绿色合作成为中欧之间的重要性共识议题。中欧双方将气候能源合作打造为大国良性互动的窗口,以推动全球气候能源善治与发展大国关系,成为不确定世界中的绿色稳定性力量。
绿色合作伙伴关系突显中欧气候能源合作的制度韧性
早在2005年的第八届中欧峰会上,中欧双方就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背景下联合发布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并建立“中欧气候变化战略伙伴关系”。进入后巴黎时代,双方于2018年第二十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上签署了《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明确提出建立“中欧气候变化与清洁能源伙伴关系”,将气候与清洁能源合作密切联系起来,强调通过能源转型从根源上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在中国与欧盟均提出本世纪中叶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2020年9月中欧领导人决定建立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打造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助力于双方实现绿色复苏的共同战略需求。这一专门性的绿色首脑级对话机制将中欧气候能源合作推进到更高层级和更广范围,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不确定性时代下中欧气候能源合作的韧性提供制度性保障。
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建设丰富了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的内涵,是中欧气候、清洁能源和绿色发展合作的一个里程碑。中欧双方分别在2021年2月、2021年9月、2022年7月三次举行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就中欧气候政策、绿色合作、全球气候合作等议题展开磋商。2023年7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同负责欧盟绿色新政的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在北京举行了第四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中欧双方聚焦于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碳市场、适应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化务实合作,旨在深挖合作潜力,打造更多新的合作增长点。蒂默曼斯称气候危机和能源绿色转型应该是一个超越政治分歧的问题。中欧在应对气候危机、推进绿色转型等方面的合作将对中欧整体关系产生积极影响,这也符合欧盟推行多边主义的意愿。
中欧共迎全球气候能源治理中的绿色发展挑战
中欧共同承担全球气候能源治理中的重要责任,加速自身能源转型,能够提高全球气候治理雄心,推动全球主要排放国的减排行动,特别是需要共迎国际体系中的各种绿色发展挑战。
一是中欧共同面对气候变化的加速,迫切需要提升气候危机韧性治理能力。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2022发布的第六次评估报告(AR6)警告,全球气候变化速度超出之前预期,多个生态领域日益迫近其临界点,全球平均表面气温将在未来20年内达到或超过1.5℃。近几年的极端气候事件日趋频发、范围更广且灾害强度不断增加,意味着气候危机常态化时代已经提前到来。世界气象组织(IMO)指出,今年6月以来,赤道中东太平洋海表温度明显上升,全球已进入厄尔尼诺状态,目前北美、亚洲、欧洲和北非等地区均持续遭遇极端高温天气,一些地区野火、暴雨不断持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类极端高温事件出现的频率已增加了六倍。尤其是极端气候事件对水电和核电等能源生产以及能源运输的负面影响不断增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脆弱性显著上升。中欧在气候危机的共同挑战下,均认识到全面提升能源系统面对极端天气的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性。
二是中欧可以推动全球金融的绿色化改革,共同应对全球债务危机。新冠疫情带来的全球供应链断裂和经济发展滞缓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开始显现。多家国际金融机构为了平抑因新冠疫情和俄乌冲突推高的通货膨胀率,纷纷提高利率,使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恶化的同时,加剧了南方国家实现净零目标的难度。目前近70个国家面临债务危机,而陷入债务困境的国家往往又是最容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如气候脆弱国家斯里兰卡和赞比亚都发生了债务违约,其获得贷款的难度和成本都会更高从而导致其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更加难以实现。在2022年11月举行的G20巴厘岛峰会上,法国总统马克龙就曾提出在气候危机频发的时代,现有的国际金融规则亟需校正,应该将气候环境议题纳入考虑范围。今年6月法国主办了新全球融资契约峰会,旨在通过改革全球金融体系,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条件,让发展中国家能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就能源转型作引导发言,通过实际行动展示了中国是欧盟在全球绿色金融和发展债务领域可以依赖的重要合作伙伴。
三是俄乌冲突长期化之下,中欧双方能源转型现状和实现净零目标之间的差距。尽管俄乌战事下的能源危机使各国加速清洁能源转型,但为了保障短期能源供应和控制能源总费用,各国也在花费大笔资金投资与补贴化石燃料,从而导致后疫情时代碳排放量的加速上升。国际能源署(IEA)发出警告,尽管全球清洁能源投资上升明显,但目前的清洁能源转型速度依然不足以实现碳中和目标。联合国发布的《2022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为了实现《巴黎协定》所设定的2℃和1.5℃目标,全球排放量需要分别减少30%和45%。但目前各个国家提出的自主贡献承诺只能减少5%到10%的全球排放量。如此之大的排放差距需要在短短八年内得到解决,对所有国家而言均是严峻挑战。这需要中欧坚守自身雄心勃勃的清洁能源目标并联合推进关键性绿色技术的创新突破,加速能源转型的清洁化方案同时降低全球能源转型的成本,这意味着电力供应、能源密集型工业、运输和建筑在内的关键部门都迫切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转型升级。
中欧绿色伙伴关系深入发展的潜力和方向
在全球碳中和大潮中,中欧在能源转型正义、可持续复苏、气候韧性治理、清洁能源关键性技术突破、绿色金融等领域大有可为。对双方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妥善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在包容性竞争中推进气候能源领域更多潜在议题的深入合作。
首先,中欧可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程内,继续共同承担全球气候治理领导者的责任,帮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弥合责任义务和资金等方面的分歧。中欧可以推动解决气候变化谈判中面临的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移、国际碳市场建立、气候融资与适应等焦点问题,共同维护与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治理多边机制。中欧立场协调将引领和带动其他国家更好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避免将气候变化转变为地缘竞争的新场域。未来中欧双方可在能源转型、气候韧性治理、可持续性基础设施建设、气候融资、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开展灵活务实的议题性合作,共同引领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
其次,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可依托“一带一路”倡议、G20、WTO等多边机制积极推进气候能源合作,共同探索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就促进清洁能源、能效提升、气候减缓与适应、气候融资等领域合作的可能性,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尤其在海外绿色投融资领域,一是中欧可利用欧洲投资银行(EIB)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多边开发银行和出口信贷机构促进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二是中欧应加强绿色标准对接,在海外绿色投融资活动中就透明度、环境保护、社会与治理标准、债务减免等关键议题展开沟通协商,以进一步缩小国际化石能源融资空间,完善海外绿色投融资机制。“退煤”可以成为中欧能源转型的重点合作领域,欧盟在去煤炭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立法及制度建设和“公正转型”经验,可为中国的退煤脱碳提供政策参考与市场化合作方案,同时双方可开展绿色“一带一路”的去煤电路线图合作。
最后,中欧应从发挥双方优势、维护共同利益出发,在绿色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积极开展绿色产业和技术创新合作,通过关键技术突破与降低能源转型成本来弥合清洁能源增长同碳中和目标实现之间的巨大差距。一是双方应依照已签署的协议加紧落实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达成碳中和目标。中欧应就相关问题建立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间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以清洁能源企业为依托,加强经验分享与交流,共同开发新能源技术产品,推动技术成果在第三方国家的转化应用。二是中欧可以就包括数字技术、储能、热泵、循环经济和绿氢等清洁能源前沿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建立专门工作组并定期开展合作交流。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巨大的挑战,需要持续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中欧可以利用彼此优势共同推动绿色化与数字化双重转型,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不断完善绿色数字化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