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金光集团终于承诺遵守中国法律

绿色和平项目主任钟峪表示:”虽然这是一个迟来的承诺,而且遵守国家法律理应是企业最基本的责任,但毕竟是金光集团改过自新的第一步,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2004年11月绿色和平发布报告指责金光集团在云南进行圈地毁林,而且涉及违法行为。随后,国家林业局派出调查小组到云南彻查事件,确认金光集团在云南确实存在毁林行为,而且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云南毁林9580亩。[附注1]

今年5月,绿色和平的调查人员又发现金光集团在海南的项目也存在着类似的毁林行为。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对金光集团的海南项目进行调查,指出”尚未发现金 光集团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在海南有计划地毁坏天然林造浆纸林的情况,但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虽然面对官方和民间的双 重压力,但金光集团一直没有公开承认有毁林或违法行为。

可是,根据金光集团在5月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的承诺书,金光集团称今后在华的林业项目将”将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合法经营,依法办事,今后金光集团所实行的各种林业管理制度、营林作业方法等均遵循国家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

钟峪强调:”金光集团是否言行一致,还有待观察。我们呼吁国家林业局继续监督金光集团在中国的项目,绿色和平也会继续扮演民间监督的作用。”

Other contacts:

钟峪 绿色和平项目主任 +86-10-65546931转130
吴海晟 绿色和平媒体主任 +86-10-65546931转106

Notes:

1.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张松丹副司长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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