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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首个“缩水版”化学品黑名单:“环境激素”类意外落选,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脱节严重

2014年4月21日

       令人诧异的是,此份名单中急性毒性类物质占大部(其中部分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94%),而多种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被列为“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的有害化学品,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俗称“塑化剂”)、双酚A等未被列入该目录,这意味着生产和使用此类化学品的企业,将不必承担向环保部报告有关这些化学品的生产、使用、释放情况,以及对其环境风险做出评估的责任,此类化学品监管漏洞仍未补上;此外,十二五《规划》中列出的对重点防控化学品的监管承诺一脚踏空,环保部将错失落实化学品环境监管的“十二五”时间窗口。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共涵盖84个化学物质,其中,具有急性毒性的化学品占九成,仅5个为非急性毒性化学品(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 

化学品黑名单《目录》:名单大幅缩水,环境激素等健康风险化学品落选

       从2013年3月1日《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起,《目录》的公布就成为外界密切关注的一件大事。这份由环保部负责起草并首次出炉的“化学品黑名单”,被认为是对生产和使用具有环境和健康危害化学品的企业的一道紧箍咒——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化学品,其生产和使用企业将必须向环保部报告有关这些化学品的生产、使用、释放的数量,并且向公众公开这些数据。长久以来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底数不清、对大量具有健康和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的危害特性不明了的现状将有望得到改善。

       为此,环保部在2013年2月发布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中特别指出,将有25种“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会被最终列入环保部的这份黑名单,并将“通过源头预防、减少暴露、加强登记、排放转移报告等措施控制风险”。这些被列入十二五《规划》,“预报”将会出现在“黑名单”中的化学品,大部分都是具有环境和健康和风险的化学品,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化学品,还包括“塑化剂”、双酚A等公众耳熟能详的“环境激素”类物质。

       然而,“黑名单”的最终发布却让公众大感意外。这份由84种化学品组成的《目录》“黑名单”中,十二五《规划》中“预报”将要收入的25种化学品,仅有6种入选了黑名单,一些具有重大环境和健康风险的化学品却意外落选,这其中包括三种具有极大危害的环境激素:双酚A、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三丁基氯化锡(TBTC)。

       此外,黑名单的化学品数量的大幅缩水也令人颇感意外。此前,已有媒体披露名单草稿,指出这份对企业的“紧箍咒”将至少包含140种以上的化学品。而最终《目录》砍掉了接近一半的化学品,也令人怀疑,这份要求企业对其化学品使用和生产进行“翻家底”式查账的“紧箍咒”,是否因为面临企业在执行力方面的压力,而最终放弃了一部分化学品。

       被国家“十二五”《规划》明文要求进行“重点防控”的化学品,大部份最终缺席环保部《目录》,意味着这些“缺席”的50多种(类)化学品将不会在已经开始实行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中被记录在册,《规划》中承诺的“通过源头预防、减少暴露、加强登记、排放转移报告等措施控制风险”的目标被一脚踏空,《目录》与《规划》的严重脱节,也标志着我国对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环境激素”类物质的管控进程意外受挫,我国将错失在“十二五”期间对这类化学品进行管控的时间窗口。

化学品黑名单《目录》:与国际先进的化学品优先名单仍有很大差距

       将《目录》中收入的化学品与当前国际上最先进的具有法规效力的化学品优先管制名单——欧盟的高度关注物质名单(SVHC),和依照高度关注物质名单筛选标准而出台的更为全面的SVHC“风向标”名单——欧洲的“慎名单”(SIN LIST)进行对比,会发现《目录》对具有环境和健康危害的这类“非急性化学品”的吸纳明显不足。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与慎名单(SIN List)、欧盟高度关注物质列表SVHC的物质组成对比图。

       《目录》中所占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的化学品只占5%,而在SIN List和SVHC中,环境健康影响类的物质(包括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环境激素、呼吸致敏性)分别为11%和19%。《目录》中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类物质占总数的37%,而在SIN LIST和SVHC中,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类物质分别占到了89%和81%。可见《目录》对具有环境和健康风险类化学品的监管从收入的范围、所占比重和数量上来说均有很大不足,仍有大量目前已被欧盟列入“重点关注”甚至“有限淘汰”的化学品,未被《目录》收入在内。

多部门监管局面严重掣肘环保部对化学品进行管理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防控化学品名单”出现“踏空”一例,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国化学品环境监管体制中多头管理、相互掣肘、协调困难的弊端。

       由于环保部的《目录》作为《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子目录,不能脱离《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而《危险化学品目录》因需要安监、交通、农业、工信等十部委联合制定,仍迟迟不能出台。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管侧重点迥异,而“一家管就都得管”的沉重监管负担最终导致一些具有环境健康危害的化学品无法进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这严重影响了化学品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也为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政策目标制造了极大障碍。

       绿色和平呼吁参与化学品管理的各职能部门理顺《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制定过程和筛选标准,尽快将大量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威胁的有害化学品纳入监管范围,及时调整及公布;此外,针对具有广泛环境危害和社会影响的一些标志性“环境激素”类物质,如“塑化剂”、双酚A等,环保部应尽快通过“增补”的形式尽早将其纳入监管《目录》。

环保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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