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能源转型以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依赖传统化石能源的国家如何实现公正转型,是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全球能源市场的投资重心正从传统化石能源转向可再生能源,成为推动公正转型的重要力量。
目前,国际上备受瞩目的能源转型机制包括印度尼西亚政府和国际合作伙伴集团共同启动的“印尼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以及亚洲开发银行与印尼政府发起的“能源转型机制”(ETM)。印尼是全球最主要的煤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也是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重要东道国。中企若能借助JETP和ETM两大机制,不仅有助于优化在印尼的能源投资结构,还将对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起到指导作用。
2025年2月28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与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联合发布报告《JETP和ETM机制下印度尼西亚典型能源项目转型研究》(下称“报告”)。报告梳理了JETP和ETM的运行状况及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供了中国企业对能源转型机制的思考,并以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中企燃煤电厂项目——爪哇7号项目为例,对其退役所需资金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项目越早参与能源转型机制,经济效益越高。
两大机制并行 印尼能源转型进展广受关注
2021年,亚洲开发银行宣布与印尼政府建立能源转型机制。该计划旨在加速淘汰现有燃煤电厂、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气候问题。ETM已在包括印尼在内的五个国家试点,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减排项目。2022年1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印尼的井里汶燃煤电厂1号机组(Cirebon-1)签署备忘录,计划将该电厂的退役时间从2042年提前至2035年。这一计划拟通过混合融资模式实施,总融资金额约为3亿美元。
除ETM外,2022年11月16日,印尼政府和国际合作伙伴集团在G20峰会期间启动了“印尼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最初承诺为印尼提供200亿美元资金,现已增至216亿美元,被认为是迄今全球最大的能源转型融资计划。2023年2月,印尼政府和国际合作伙伴集团成立JETP秘书处,设在印尼的能源矿产资源部。2023年11月,JETP秘书处发布印尼综合投资与政策计划(CIPP),以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比44%、2050年实现印尼电力部门的净零排放为目标,为印尼脱碳和能源转型提供了战略蓝图。
ETM和JETP两大机制均为印尼实现净零目标和能源转型的关键因素,但要全面推进也并非易事。一方面,印尼能源转型仍缺乏明确政策支持。现有机制不具备法律效力,能源转型的实际进展仍依赖于印尼政府的具体政策和部署。另一方面,印尼煤电项目转型仍面临巨大资金缺口。根据CIPP测算,要在2030年前,实现五个重点领域(输电和电网、燃煤电厂、可调度可再生能源、可变可再生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供应链)的投资目标,所需资金之和将高达973亿美元。其中,燃煤电厂的灵活性改造和提前退役需要共计约24亿美元,但在已分配的公共资金中,仅有14.51亿美元用于支持此类项目;而在ETM资金池中,除去井里汶1号燃煤电厂项目外,用于私营燃煤电厂退出的资金仅剩2亿美元。再考虑到印尼政府有迁都计划,需耗费大量资金,亟需公共资金和私营资本支持。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企越早加入能源转型机制收益越大
印尼正在建设及运营的独立煤电项目中,中资项目共16个,分别由7家中资公司投资。其中,国家能源集团的爪哇7号项目是目前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建设规模最大的燃煤电站,具备印尼电力建设史上装机容量最大、参数最高、技术最先进、指标最优等特点。该项目机组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投产运营,预计电力购买协议结束时间为2044年和2045年。
报告以该项目为样本,结合印尼最新承诺的退煤时间线,设定2040年为项目提前退出年限,测算其正常运营至2040年所需资金,以及若参与ETM机制运营至2040年所需资金,将两者进行对比,以寻求更优经济方案,并分析ETM机制对项目的影响。测算结果显示,在测算数据不考虑未来碳税及各项环境成本的前提下,爪哇7号项目若正常运行至2040年退出,需资金约9.13亿美元;若参与ETM则可有效减少资金投入:项目运行8年后参与ETM可减少约2.79亿美元,运行10年后参与可减少约1.72亿美元,运行12年后参与可减少约0.89亿美元。可见,项目参与ETM越早,经济效益越大。

报告进一步测算了不同时间节点下,项目所需的ETM贷款总额及贷款分配情况。报告认为,ETM应增加用于燃煤电厂提前退出的资金,以支持更多燃煤电厂参与。
报告梳理了中国企业加快能源转型的考量因素。首先,印尼政府的政策与煤炭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在短短三年内,印尼政府将淘汰所有燃煤电厂的时间从2056年提前至2040年,大幅缩短其剩余运行寿命。未来煤炭价格和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现有燃煤电厂的收益和发展前景。其次,资金成本也是影响企业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印尼现有中资燃煤电厂项目中有不少采用美元计价,但近年来国际市场上美元贷款项目的融资利率不断攀升,加重了企业负担。如果能源转型机制能够通过再融资模式提供低息贷款,以替换现有项目贷款,不失为一种更具经济效益的融资方式。第三,能源转型试点项目的进展影响企业转型意愿。井里汶1号燃煤电厂将为处于相似阶段的燃煤电厂提供参考。一些同样已运行多年、达到盈利阶段的中企燃煤电厂项目,可参考井里汶项目以制定自身的转型计划。
与此同时,报告发现,中资企业对印尼能源转型仍存疑虑。首先,印尼能源系统稳定性有待加强。燃煤电厂的退出,意味着可再生能源占比需大幅增长。但研究表明,若可变可再生能源占比超过15%,将对现有电网系统运行产生明显影响。在储能技术没有取得新突破的情况下,可变可再生能源能否稳定满足印尼电力供应也有待证实。再者,印尼现有可再生能源投资政策对外资控股比例的规定较为严苛,限制了国际资本参与。第三,印尼能源转型机制仍有待完善。燃煤电厂退出需进一步明确具体项目的补偿标准、资金支持规模及再融资优惠政策,为能源转型提供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保持技术优势 中企也应加强多方合作
报告建议,中资项目要在印尼能源转型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和有序退出,需立足印尼国家政策及能源资源现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加强与金融机构等各利益相关方合作。
印尼政府应加快整体部署,推动能源转型相关政策出台,加快推动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性,增加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并构建高效监管框架以保障能源转型机制实施。
中国企业应该加快评估转型成本和技术可能性,并加强利益相关方合作。中国企业应积极与印尼各级政府、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以及其他部门保持沟通,提高项目再融资能力,充分关注并利用现行和新出台的国际金融机制,加强与国际绿色基金的合作,积极探索绿色投资机会,为后续转型奠定基础。
金融机构及海外资金应与各方共同探索煤电提前退出机制,优化融资模式,增加开发援助融资比例。金融机构还应与东道国政府密切合作,积极开发适用于本土的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国际绿色投融资合作关系。
此外,东道国政府、电网公司、发电企业、金融机构、能源转型机制等相关方,应建立一个共商共建的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发现能源转型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关注各参与者的诉求和顾虑,协商制定平衡策略。
媒体联络:绿色和平媒体传播主任 吴琪 qwu@greenpea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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