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北京——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今日发布简报《中国30省(市)碳排放情况追踪,“第一梯队”谁来领跑?》(以下简称《简报》)。《简报》以“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2005-2019年30省碳排放数据为基础[1],通过分析呈现碳排放总量、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人均碳排放等相关指标[2],简报发现中国省间碳排放差异显著,“第一梯队”省份依托良好基础、减碳成效显著有能力提前实现碳达峰。
202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将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3]。绿色和平国内低碳发展政策研究项目负责人吴婧涵表示:“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作为管理和考核指标对省级政府、地方企业等主体的低碳转型行动与管理提出了更精细化的要求。接下来,省级政府应该‘摸清家底’,掌握省内碳排放的基本情况和重点排放源,为科学合理制定省内低碳发展转型策略奠定基础。”
多数省份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但降幅分化明显
从碳排放总量来看,中国各省之间碳排放总量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碳排放总量最大的五省贡献了36.65%的碳排放总量,而碳排放总量最小的五省仅占全国的不到5%。2005-2019年,从碳排放强度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碳排强度呈下降态势,但降幅存在差异。其中,降幅最大的省份碳排强度下降了超过70%,另有少数省份碳排强度不降反升。从人均碳排量来看,2015-2019年,30省中有10省人均碳排放量已开始波动下降,而内蒙、宁夏、新疆、山西等省人均排放量仍呈明显上升趋势(增速大于20%)。
绿色和平国内低碳发展政策研究项目负责人吴婧涵表示:“区域碳排差异化表现意味着不同省份政府需结合区域战略和地区情况制定科学实际的行动方案。产业结构偏轻、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有能力在双碳行动中夺得先机,加大双碳行动雄心,为中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创造更大空间。”
“第一梯队”京沪碳排放表现领跑,浙江紧随其后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对东部沿海地区省份提出的要求,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要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4]。因此,简报将京津冀江浙沪皖粤八个重点省(市)作为中国实现低碳绿色转型目标的“第一梯队”,并将研究时段划分为十五年内(2005-2019年)和近五年内(2015-2019年),从两个时段探究八省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和近期取得的成效[5]。
综合碳排放总量、强度和人均碳排放量指标,简报发现,除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外,浙江的低碳转型也走在前列。
“第一梯队”碳排放指标改善情况Top3省(市)梳理
改善指标 | 碳排放总量 | 单位GDP排放强度 | 人均碳排放 |
2019年绝对值最小 | 北京、天津、上海 | 北京、上海、广东 | 北京、广东、浙江 |
2005-2019年降幅最大/增幅最小 | 北京、上海、浙江 | 北京、上海、浙江 | 北京、上海、浙江 |
2015-2019年降幅最大/增幅最小 | 北京、上海、浙江 | 北京、上海、浙江 | 北京、浙江、上海 |
而从各省的脱钩趋势来看[6],2015-2019年,八省(市)均处于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的状态,但各省“脱钩”程度存在差别,其中上海、北京在这一时段内呈强脱钩状态。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观察逐年情况可以发现,天津、广东、河北的脱钩情况在2018、2019年出现反弹,即碳排放增速再次超过GDP增速的情况。
长三角地区减碳成效最为显著,区域协同发展仍待加强
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广东)三大区域内,长三角地区近期(2015-2019年)的减碳成效最为显著[7]。从碳排放强度来看,长三角地区的降幅最大(19.65%);而从人均碳排放趋势来看,三个区域的人均碳排放量都有所上升,而长三角地区增幅最小(3.06%)。
值得指出的是,各区域内低碳转型的协同效应仍待加强。北京虽然在八个省(市)中碳排放强度最小,但其所在的京津冀地区却是三大区域内碳排放强度最大的区域;北京的人均碳排已经达峰,但京津冀地区的人均碳排放量则仍呈波动上升态势。
图1:京津冀、长三角与大湾区2005-2019年碳排放强度情况/ 制图:绿色和平
图2:京津冀、长三角与大湾区2005-2019年人均碳排放情况/ 制图:绿色和平
《行动方案》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N之首”,明确了中国低碳转型的基准情景和路径;而各个省级政府的转型雄心和行动力,则决定了碳达峰行动的实际成效及绿色低碳革命的深度。未来,各区域内良好的统筹协作,和各省围绕绿色低碳转型所展开的良性竞争与合作,将成为中国双碳行动中两股重要推动力。“第一梯队”省份应该科学合理制定省内达峰路线图,为全国达峰和中和争取更大空间的同时,加速省内的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
因此,绿色和平建议,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应在过去十五年良好的低碳转型成果基础上继续加强双碳行动雄心,并进一步辐射和带动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更好的区域协同;浙江省的碳排放总量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平稳态势,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应继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省发改委等部门在发展规划制定和项目审批时应保持警惕,坚决不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中央政府应在双碳的顶层设计基础上,合理设置对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双碳行动的激励,对双碳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予以支持和鼓励。
[1] 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https://www.ceads.net.cn/data/province/ 。CEADs依据《2006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测算了省级行政范围内的化石燃料燃烧和水泥工业生产过程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2] 计算中所用的人口、GDP等非碳排放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与统计公报。
[3]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0/content_5659796.htm
[4]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0/26/content_5644984.htm
[5] 本简报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中的碳排放数据目标的基准年保持一致,即2005年和2015年
[6] 研究时段内“脱钩”状态的判定主要基于Tapio脱钩弹性模型。该模型将碳排放与经济的脱钩状态分为脱钩、负脱钩、连接三大类型,并在此基础上细分为八种状态,即:强脱钩、弱脱钩、衰退性脱钩;强负脱钩、弱负脱钩、扩张性负脱钩;增长连接、衰退性连接。“扩张”指的是经济增长率为正值,“衰退”则指经济增长率为负值。
[7] 区域碳排放表现(即区域碳排放强度与人均碳排放量),取区域内各省数据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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