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北京——多个国际机构和经济体在近期针对煤电项目做出调整。5月21日,包含日本在内的世界七大发达经济体(G7)同意在今年年底之前停止对海外煤炭项目的投融资计划,并逐步停止对所有化石燃料的此类支持,以实现《巴黎协定》全球控温1.5℃以内目标[1]。尽管该联合声明仍为特定条件下的煤电项目留下空间,但七国集团的带头承诺为全球收紧煤电投资释放了积极信号。5月27日,印度尼西亚宣布将逐步淘汰本国煤电[2],5月7日,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下称PLN)也已宣布公司在2023年后不再新建燃煤电厂[3]。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与中华环保联合会今日联合发布《中国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研究报告——印度尼西亚国别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将该国划分为爪哇-巴厘、加里曼丹、苏拉威西、苏门答腊和马鲁古-巴布亚五大区域,并借鉴了国家能源局就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方法论,分别从装机充裕度、煤电投资建设经济性和资源约束三大角度展开分析。此外,《报告》通过设定高经济增速(GDP增速5.9%)和低经济增速(GDP增速5.2%)两种情景,对2022年印尼装机充裕度和煤电投资建设经济性在各地区的变化情况进行预测。报告指出,在高经济增速情景下,爪哇-巴厘和加里曼丹地区煤电投资建设风险极高。在低经济增速情景下,苏门答腊、爪哇-巴厘、加里曼丹和苏拉威西四大区域煤电投资建设风险极高,为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印度尼西亚的煤电投资增加不确定性。
绿色和平“绿色基础设施海外投资”项目负责人张菁表示:“全球能源转型的压力以及各国对绿色经济复苏的需求,加速了全球煤炭消费市场的萎缩。如果疫情导致印尼电力负荷需求进一步降低,到2022年该国过剩煤电装机或将近10GW,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印尼的电力投资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就煤电装机充裕度来看,《报告》采用“电力系统备用率”(电力系统备用率为电力等效可用装机量超过电力最大负荷需求的百分比)作为判断各区域煤电产能是否过剩的依据。当该区域的电力系统“实际备用率”大于“合理备用率”时,即被认为产能过剩。即使在高经济增速情景下,2022年,爪哇-巴厘、加里曼丹和苏门答腊地区的电力系统“实际备用率”均将超过“合理备用率”。这说明,在该情景下,这三个区域将出现煤电产能过剩情况。在低经济增速情景下,2022年,各区域煤电产能过剩情况将进一步恶化,或超过9575MW。马鲁古-巴布亚地区也将在该情景下出现煤电产能过剩情况。
就煤电投资建设经济性来看,在高经济增速情景下,2022年,爪哇-巴厘和加里曼丹两大区域的内部收益率将低于10%,这个数字不仅低于一般项目的内部收益(12%),利润空间极小,继续增加煤电投资项目也将面临建设过程中被叫停的风险。在低经济增速情景下,苏门答腊、加里曼丹、苏拉威西和爪哇-巴厘四大区域的煤电项目内部收益率均将低于10%,煤电装机相对集中,项目可投资性较弱,不适合未来煤电项目的投资。马鲁古-巴布亚地区的电力需求也将比高经济增速情景还要低,电力供给相对充裕,投资经济性也相应降低,投资收益率下降。
就煤电投资资源环境约束来看,煤电项目具有高耗水、高污染和高碳排的特性,建设投资受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印尼尼西亚位于东南亚地区,该地区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对该国的影响也较大,因此,印度尼西亚的煤电项目投资面临着更为突出的资源环境风险。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拓展海外煤电市场方面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走出去”。截至目前,直接参与印尼能源项目投资的中资企业包括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原神华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开发侧重点为燃煤、燃机等火电项目。此外,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山东电建、中国成达等若干电建单位还参与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根据绿色和平“海外煤电投资数据库”,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在海外参与投资建设的煤电项目总装机量为257.7GW,其中印尼有32.9GW,且印尼在建的煤电项目中,有近6GW装机量是由中国企业投资的。
绿色和平“绿色基础设施海外投资”项目负责人张菁表示:“近年来,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海外能源投资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鉴于东道国能源政策不完备,全球疫情加剧了对化石能源投资的不确定性,对于海外煤电投资的风险把控和规避是中企走出去必不可少的一环。这不仅需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努力,同样需要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和把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越来越多的东南亚国家相继出台政策,吸引外国投资支持本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中国企业海外能源投资的重点区域,东南亚地区的将成为中国投资者的新机遇。”
《报告》建议,中国相关政府决策和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体系,指导公共资金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印尼高风险地区的煤电项目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指导和督促企业在前期投资决策方案中充分考虑可能对煤电项目的长期运营造成影响的因素。参与股权投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长期风险评估体系,逐步提升自身对全球能源转型、气候变化等长期风险的意识和应对能力。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提升自身对海外煤电项目长期风险的评估能力,甄别高风险项目,严控对高风险项目的融资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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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中国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研究报告——印度尼西亚国别研究》
英文版《中国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研究报告——印度尼西亚国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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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7 agrees to stop overseas funding of coal to limit global warming
[2] No New Coal Plants in Indonesia in Another Bid to Cut Emissions
[3] Mongabay. Indonesia says no new coal plants from 2023 (after the next 100 or so). 2021. https://news.mongabay.com/2021/05/indonesia-says-no-new-coal-plants-from-2023-after-the-next-100-or-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