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公布

2009年3月13日

一名儿童坐在一堆电线和电子废物上。我们经常发现儿童拆解含有很多有害化学物的电子废物,严重影响健康。

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赖芸表示:”条例明确了电子生产企业应当对自己的产品承担全部责任直至产品的废弃阶段,这种对于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管理是从源头上预防电子垃圾污染的最有效手段。此条例是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法律上迈出的一大步,一些发达国家甚至都没有这样针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法律,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能出台这样的法律,非常具有标杆意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第一章第七条指出: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同时在第二章第十条中,要求生产者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这充分体现了生产者在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的责任,与绿色和平一直呼吁的”生产者延伸责任”不谋而合。

生产者延伸责任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的,针对产品尤其是各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的政策。此政策的目标是鼓励生产商通过产品设计和工艺技术的改进,在产品寿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努力防止污染的产生,并促进资源的循环再用。由企业自己负责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会促使企业改善产品设计,有效减少有毒物质的使用。”而且,设计制造了这些电子产品的企业最了解自己的产品构造与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理应负责对自己的产品做彻底的回收处理。”赖芸说。

过去几年,全球电子垃圾数量升幅惊人,每年各地电子垃圾达到2千万至5千万吨。电子垃圾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铅,汞,镉等重金属及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威胁。在中国,不法商贩利用法律的漏洞,私自收购大量电子废弃物并运到偏僻的手工作坊集中地诸如广东贵屿等,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方式回收电子垃圾中的金属与其他部件。电子产品中的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当地的环境也威胁着工人的健康。自2006年8月以来,绿色和平针对生产商按季度发布绿色电子产品排行榜,促进了各品牌间在环保政策方面的良性竞争,也推动了整个电子产品行业的进步。

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赖芸表示:”条例的出台是中国治理电子废弃物环境隐患的一大步,但同时,在实施的细节上我们还是有所担心。比如: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中对于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规定,只要求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要求有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但是没有对该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做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从这里来防止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二次污染。”

Other contacts:

媒体联络:

王亚敏 绿色和平媒体主任 +86-10-65546931-185

郑钰 绿色和平项目主任 +86-10-655469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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