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种的危机加剧
世界基因、物种、人口和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财产正以空前的速度减少着,比人类以往水平要高出100到1000倍。人们普遍的认同:如果我们想停止或者翻转这种灾难性的趋势,那么在各个国家甚至全世界建立一个有效的保护区网络就势在必行了。然而,现有的保护区系统不是非常的健全,同时也不足以广泛到可以囊括全球的生物多样性。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有很大比例已建成的保护区由于管理不当或缺少资金,在这些地区大量我们恰恰想要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正在消失。这样可怕的形势不仅影响到地球土地的表层(大约只有4.5%的陆地生态系统被置于严格保护区的地位),而且也影响到了海洋(只有少于0.5%的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严格的保护)。这紧迫的需要我们采取行动去纠正这些缺陷。
世界上仅存的大生态系统正在迅速退化
森林:世界的原始森林正面临着危机。我们这个星球一半以上的原始森林植被已经消失,只有20%的大面积天然林留存下来–即未经开发的、功能健全的、主要依靠天然因素和相对极少人为因素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区域。这些”古老”的森林是世界上三分之二已知生物物种的栖息地,为本土居民和其它传统的森林定居者提供生存和文化的基础。他们大多数都即将面临来自砍伐、农业清理和其它人类活动的威胁。因此为了当代和后代,保护仅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完好就十分紧迫。那些还没有受到砍伐、公路、大坝、煤矿和农场开发影响的大块地区需要立即被保护起来以防侵犯。
海洋:世界的海洋也正面临危机。过度捕鱼、栖息地破坏、大面积污染、石油和天然气排放的影响、人为气候变化等威胁着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生存。世界上75%的商业捕鱼量是属于过度捕捞或处于过度捕捞的边缘。生气勃勃的珊瑚礁和其它生态系统-海洋的生物的培育室–正以惊人的速度退化。因此我们非常迫切的需要保护那些开发最严重的海域以便为即将耗尽的鱼类储量和退化的栖息地的恢复提供避难之所。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在预防原则的基础上,对仍然纯净和无污染的地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比如极地地区。
资金亏空十分严重
最近的一个估算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关于全球保护区投资量的令人困扰的画面。第5世界公园会议最近做出结论:需要用于确保现有保护区有效管理以及新保护区建立、管理的资金总量上每年大约有250亿美元的亏空(每年有总共需要100亿美元用于海洋,230亿美元用于陆地,然而现在每年的总投资量只有80亿美元)。没有大量新的资金来源,世界上的保护区就无法保护世界的生物多样性。
紧迫的责任–现在行动!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特别是那些为开发的原始森林和海洋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区采取行动。而且,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各国政府都接受了一个”共同”的”独一无二”的责任,但各国分别独立的采取行动。
2002年4月各国首脑聚集起来参加了生物多样性的第6次缔约国会议,用最强烈的语言表达了他们对这一责任的承诺:”承认制定明确目标和时间进程的必要性……我们承诺从纸上谈兵转向实际行动……我们认识到生存面临危机,因此在2010年以前,我们应该在全球、地区、分区、国家各层面上加强努力、采取措施以停止正以惊人速度发生的生物多样性流失。”
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大会上,各国首脑:
- 重申了他们的信念,即”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 确认其各国政府对2010年以前大幅度降低生物多样性流失速度的承诺。
- 同时强调实现这一目标,”将需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2003年9月在南非德班的世界公园会议上,参加者指出:一个有代表性的管理有效的保护区系统对于实现公约中生物多样性的目标十分关键。但是也紧迫的指出”在一些重要物种和生物群系上还有很大差距,许多现有保护区的管理也非常低效。”
生物多样性第8号文件中,各国政府批准建立一个保护区网络已以实现公约的目标。到目前为止,承诺还未得到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第7次会议为实现保护世界自然生物奇迹的目标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第7次缔约国会议即”为了地球上的生命”高级会议(Summit for Life on Earth)”。
绿色和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次缔约国会议上呼吁各国政府做出决定:
为了生物多样性公约8号文件的立即实施,我们必须对保护区实施一个强有力的计划–包括强制性的严格目标、精确的时间安排、明确界定的关于保护、恢复、可持续利用的责任,以及公平的利益分配,以期建立一个有代表性的、综合的、健全的保护区网络。这需要各国政府确保现有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停止一切对大片无保护的生态系统存在威胁的工业化活动;建立新的保护区以弥补生态缺陷;确保本地社会和本土居民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参与;投入足够的资金确保工作的完成。这一计划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必须考虑到”预防原则”和生态系统方式研究。
特别是我们敦促生物多样性缔约国做到:
1.确保现有保护区的有效管理
加强对现有保护区系统的工作力度。确保全面、有效的协商,寻求新的伙伴,让本地社会和本土居民都能够参与进来。确保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地居民惯有的各种土地权利得到落实。确保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和训练程序。杜绝一切保护区内的工业化活动。
2.在大块的非保护区域上立即停止”工业化活动”
对于大片的、未开发的,并经确定为需要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森林和海洋地区,在全球、地区和国家个层面上的分析完成并采取建立新保护区措施之前应该立即停止一切大规模的工业化行为。
3.2010年以前在保护区网络建设过程中弥补所有的生态缺陷
制定全球、地区、国家各层面的一整套计划:(1)对一个完善的、综合的、有代表性的保护区网络来说必不可少的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区域;(2)世界现有的保护区区域;(3)为确保各地理层面上建立有效的网络所要弥补的缺陷。开发和采用的一个详尽的计划–包括强制性的可行的严格的目标和时间安排,通过新保护区的建立,在2010年以前弥补所有的缺陷。新保护区的建立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大片未开发的区域和有高度地方特殊性和唯一性的区域。对于海洋,应优先对退化的区域、大的海洋生态系统和公海地区实行严格的保护;并且应将世界上至少40%的海洋置于严格保护的地位。
4.确保本地居民有意义的参与和介入
在对是否建立、在何处建立保护区以及一些相关日程、计划、管理和实施过程,包括管理计划的进展等问题的决定都要考虑到当地居民和本地社会。所有关于保护区建立的决定都应取得该地区本土居民的同意。完全依照国际劳工组织条例第169条关于本土居民的规定。当资金缺陷严重的阻碍了参与者的有效参与时,政府和其它相关组织应该保证提供足够的资金。
5.投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工作的完成
认识到资金亏空的重大影响,我们就应该投入新的、额外的资金和技术资源,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以确保建立完善的全球保护区网络。所有相关成员提供这些资金和技术支持必须制定明确具体的时间表。规定详细、确切的责任,确定所有资源,包括创新机制。每个缔约成员都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为生物多样性公约8号文件做出自己的巨大贡献。各国政府须共同努力去消除各种反常的”退化现象”。把储蓄资金转投到保护区的建立和保护上来。
有效的实施保护区工作计划
以下程序步骤将帮助确保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区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和以上所列目标的实现:
- 建立一个永久的保护区工作组,在全球、地区和国家各层面上为缔约成员国在保护区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在追求以上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除其它事务外,保护区工作组应该做到: (a)根据缔约成员以往的经验制定出建立和管理保护区的最好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 (b)以”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分类作为模版,为特殊类型的保护区建立一套国际通行的定义、标准和管理等级。 (c)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球环境机构提供”如何为保护区给予足够资金支持”的指导。 (d)帮助缔约成员明确资金和技术资源,以加强保护区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 (e)对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8号文件的实施途径提出有效建议。 (f)接受和认真考察保护区监督委员会的年度报告。
- 建立一个保护区监督委员会: (a)接受和考察来自各缔约成员、学术机构、科技团体、国内社会和其它组织在保护区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提交的年度报告。 (b)在与缔约成员的合作过过程中,考察保护区系统中,各国家的差距和缺陷。 (c)评价保护区工作计划实施的水平。 (d)向保护区工作小组提交年度成果报告。
公约的批准
绿色和平组织呼吁安道尔、文莱、伊拉克、索马里、美国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