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天津港“8·12”危化品爆炸事故: 中国危化品管理体系改革起点——绿色和平对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回应

2016年2月6日

圖片 1

 绿色和平行动者在距离“天津港8·12事故”爆炸现场仅600米的万科海港城一住户屋内投影“让危化品远离我的家”,呼吁中国危化品管理体系的改革,让危化品远离家园。 © 若叶/Greenpeace

201625日,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议。

绿色和平认为,天津港“8·12事故”暴露出的不仅仅是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大漏洞,事故问责的部门和人数之多,说明目前实际运行的危化品管理体系已经走出了2002年国务院修订并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固有的物理危害、环境和健康危害必须得到全面的监管。天津港8·12事故应成为中国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全面改革的起点。

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副经理程茜说:“企业对于规定执行不到位与政府部门监管漏洞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我国记录现有化学物质45000多种,其中2828种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其环境管理。但这个管理体系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必须大幅度提升,才能达到防止和减少危化品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并减少危化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目的。”

“对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管理,除政府执法企业守法以外,必须从风险的源头抓起。一个奏效的危化品监管体系必须做到‘三能’,即能识别涉事化学品的属性,能了解该化学物质的物理危害、环境危害和人体健康危害特性,能针对具体危害特性采取预防性的控制措施。同时还需要‘能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从目前中国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现状来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信息和重大危险源项目的安全评价信息均未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公开。危化品的环境管理方面,环保部22号令即《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实施已近三年,却出现了地方环保部门无力推行、企业不愿配合的尴尬局面。程茜说:“至于包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年报等一系列可以预防危化品事故的管理工具,要么缺位,要么执行不到位,也没有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现有危化品监管体系的低效率和不透明,不仅使公众“谈化色变”,倒头来监管部门管理危化品的积极性也严重受挫。”

在天津8.12事故的应急救援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应急救援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现场危化品信息、从而无法采取恰当应急处置措施。这反映出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中的严重的化学品信息缺失问题。

绿色和平认为,各危化品监管部门以及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和处置危化品的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规定,保证危化品信息的明确、透明、可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包括了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毒理学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措施、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废弃处置等16项重要信息。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副经理程茜说,“若管理合规得当,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不仅可以在日常管理中提示作业人员如何采取恰当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更能在关键时刻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救命信息。”

事故发生至今已经六个月有余,绿色和平仍对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和健康影响表示担忧,呼吁在提升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同时应该关注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并严格履行依申请信息公开承诺。2015年11月,绿色和平对环保部22号令,即《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初步调研,发现被调研的29个省市中所联系到的大部分环保部门在该办法试行三年来依然无法展开危险化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详见补充材料3)。同期,绿色和平注意到天津当地环保部门未就事故发生后辖区地下水和土壤的日常监测信息持续公开,随即分别向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滨海新区环境局申请了“8.12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区域5公里内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及结果。遗憾的是,截至2016年1月30日,除天津滨海新区环境局外,另外两家单位均未给出具有实质内容的回复(详见补充材料2)。而昨日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明确指出事故中心区外局部30米以上地下水受到污染,事故中心区两个爆坑内的积水严重污染,至今仍未处置完毕。报告也指出事故中心区部分点位氰化物浓度超标,并检出苯酚、多环芳烃、二甲基亚砜、氯甲基硫氰酸酯等有毒有害物质,目前事故中心区的土壤监测仍在进行中。报告同时申明截至2015年10月31日,事故中心区土壤中仍残留约3%不同形态的氰化钠,和少量不易降解、具有生物蓄积性和慢性毒性的化学品与二次污染物。由此可见,事故中心区和周边区域的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工作尚未完成。

由于事故残留的化学品与产生的污染物复杂多样,绿色和平呼吁有关部门将事故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结果、污染防控与环境修复实施情况、长期环境健康风险调查与研究结果向社会公开,及时并持续向社会公开事故中心区和周边地区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信息和修复进展,以确保事故核心区海港生态公园启建前环境质量已经恢复至安全水平,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安全。

天津港8·12事故的代价是沉痛的,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并不意味着事故的影响已经去除。在未来的数月甚至数年之中,天津港的危化品燃爆事故仍在污染修复,经济损失追偿,和长期的环境健康风险控制等方面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努力经受一场持久战。与这场持久战并行的是,应是中国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的全面变革,因为只有求变求强,接受社会的监督,中国化工行业的发展才能步入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圖片 2

 绿色和平行动者在距离“天津港8·12事故”爆炸现场仅600米的万科海港城一住户屋内投影“让危化品远离我的家”,呼吁中国危化品管理体系的改革,让危化品远离家园。 © 若叶/Greenpeace

健康提示:

苯酚 纯品有特殊气味、有毒、有强腐蚀性。皮肤与苯酚水溶液接触产生局部麻醉,进而溃疡。可致急性中毒。(纯品和量大的情况下,日常也作为食用香料)

多环芳烃  是强致癌物质,可通过可以通过呼吸或者直接的皮肤接触使人体致癌。在已知的500多种致癌物中,有200多种和多环芳烃有关,已成为癌症的代名词。也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环境中难降解有机物的生物去除,特别是多环芳烃的生物降解是环境科学家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尽管微生物修复是清除的最有效手段,但应用于实际还是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多环芳烃结构的特殊性及其低水溶性限制了它们被土著微生物的降解。

二甲基亚砜: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吞食会造成肺部损伤。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肺和皮肤的过敏反应。

氯甲基硫氰酸酯 无直接SDS,相关物质无法判断与之的偏差,比如,4-氯-2-甲基苯基异硫氰酸酯,3-氯-2-甲基苯基异硫氰酸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