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绿色珠三角应松绑香港特别行政区环保NGO

2009年9月1日

上周末,笔者出席了由香港理工大学和绿色和平等机构主办的“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研讨会,其中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生态学博导杨中艺教授的一 个主题演讲让人印象深刻,正如杨教授开场白所言,“我今天的演讲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杨教授用很明确的数据和图片告诉我们,“改革开放以来,为全国经济贡献巨大的珠三角地区,同时也付出更为巨大的环境和生态代价,现在,珠三角的环境容量已经被超量使用。”

换句话来说,珠三角现在的环境,不要说再加重污染,就是维持如今的情况,未来的珠三角,都绝对不是我们所畅想的那个“生态宜居地区”“优质生活圈”,而会是一个不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

随便列举一组杨教授的数据,2007年共52周,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达到三类水(即基本未受污染)的时间只有一周,也就是说有98%的时段广州人喝的是受污染的水。如果说两年前的数据有点旧的话,我们再看一个新鲜热辣的,今年5月22日的羊城晚报报道,“广州主要水源地均面临严峻污染”,记者调查发现,在珠江下游被“赶尽杀绝”的重污染行业,居然在珠江的上游“咸鱼翻生”,事实上,广州的取水口已经一改再改:从广州边上的流溪河,到27公里外的北江顺德水道,再到70公里外的西江引水,水资源专家认为,如果不采取更进一步的积极环保措施,广州的下一个取水口可能将延伸到珠三角区域之外———也就是说,珠三角自身范围内届时将无水可取。而广州人“守着珠江没水喝”只是珠三角生态困境的一个缩影而已。

实际上,各级政府乃至区域经济学家等等也都认识到生态问题的重要性,否则今年通过的《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里不会设立了一个非常高的生态指标:到2020年,环境质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不过,正如中国诸多亮丽的远景目标规划一样,《纲要》在具体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仍将会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是“上下不同欲”的状况。

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近年来广东省实施的工业产业转移,2005年以来,广东省开始引导珠三角部分工业产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尽管广东省也为之制定了一系列产业转移跟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不过,根据绿色和平的实地调查,这些产业转移的环保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广东省政协调研组也指出,在当前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体制的条件下,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产业,同时意味着转移污染,而且是生产、生活、生态的“三重污染”。发展接力也将伴随着污染接力,威胁全省乃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饮水安全。

如何解决政策执行乏力的问题,这已是老生常谈,大家也喜欢用“体制问题”来敷衍了事。实际上,情况并非完全悲观,解决执行乏力,重要的是要由公众、媒体和第三方组织来监管政府。而珠三角经济发达,公民素质、媒体发达程度在全国都是处于较高水平,像广州媒体关于“广东水污染”的系列报道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不过,媒体再发达也有其局限,例如它不太可能长时间组织专家学者对某个环境课题进行调研,然后得出最为准确的环境信息告知公众和监管政府。

笔者曾经参加过北京的一个环保记者沙龙,这是由北京的环保NGO如北京地球村、绿家园等组织的,每周一次,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环保信息的发布平台和讨论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环保NGO和媒体进行联动,效果非常好。

而在这些层面上,独立的环保NGO的作用显得就十分重要,可这却是珠三角的一块短板,珠三角的环保NGO非常少,甚至比不过西部经济落后的省份如云南。

实际上,要补齐这块短板说难也不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环保NGO是非常发达的,像绿色和平、地球之友等均是影响力很大、国际性的环保NGO,而像绿色和平早在90年代末已经介入珠三角的环境问题当中。不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环保NGO在珠三角活动仍然受到诸多限制,而粤港在环境问题的合作仍主要限于政府层面,对NGO的合作少有提及。

既然“大珠三角一体化”是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内的,既然刚刚获国务院批复的《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核心是深港联动的,为什么“大珠三角一体化”“深港联动”不能拓展到环保NGO层面上?香港特别行政区环保NGO不能松绑,珠三角的环保NGO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大变化,珠三角的环保困局越来越像死局,所谓的“绿色大珠三角”只是一个美丽的童话。

当然,政策和意识往往也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珠三角部分政府官员尤其应该转变对环保NGO的看法,这些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环保NGO并不是麻烦制造者,而是苦口良药的“诤友”,是共襄盛举的“伙伴”。用最普通的广东妇女的话来说就是,“有命赚钱也要有命花”,这些NGO所做的事情就是想我们能够“有命花钱”,没有了生态环境,经济再繁荣,也是一场空。

——刘敬文(绿色和平志愿者

本文刊于2009年5月27日《第一财经日报》A13版《绿色珠三角如何变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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