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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顾 | 绿电交易如何加速迈向多年期?

11月23日,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联合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举办“绿电交易市场的创新与实践——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研讨会”,并在会上发布报告《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下称“报告”)。在绿电交易不断扩容的背景下,探讨以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为代表的绿电交易模式如何为更广泛的企业用户提供稳定的绿色电力供应保障和多样化的交易选择。

会议由绿色和平东亚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唐大旻主持,绿色和平中国总负责人袁瑛和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副院长刘毅致辞。

图源:绿色和平

袁瑛在致辞中表示,如何提振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发电目标,是全球各国推动能源低碳化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举措。她强调,来自需求侧不断增长的绿电需求,如何通过交易机制的创新去支撑企业的绿电交易,已成为助力中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

刘毅在致辞中表示,可再生能源如何参与电力市场是行业热点,也关乎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可再生能源签订多年期中长期合同的背景下,刘毅对于报告探讨引进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Sleeved PPA, 下称“SPPA”)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充分肯定。

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主任黄少中、绿色和平东亚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吕歆、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研究所副所长蔡元纪和科思创公司电力采购部门主管潘汀分别做主旨分享。

图源:绿色和平

黄少中首先梳理了中国绿电交易政策的大致脉络以及绿电交易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当前绿电交易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绿电需求未被充分激发的同时绿电供给能力又相对不足,电碳市场衔接不畅等问题。展望未来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黄少中强调,这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环境属性的进一步体现,发用双方通过签订多年中长期合同的方式交易绿色电力,不仅有利于双方提前锁定电量和价格、促进绿电的持续稳定交易,也符合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

图源:绿色和平

吕歆和蔡元纪对报告的主要发现进行了解读。吕歆表示,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在积极推进长期购电协议(下称“PPA”),但买卖双方更多以较为开放的”合作框架协议“为主,对于关键的定价机制与电量结构暂无具体披露,绿电交易的多年期进程仍面临着电价波动与电量偏差等因素带来的多重市场风险。


在此基础上,吕歆介绍了SPPA模式的基本概念。她强调,SPPA模式允许不同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理降低并有效分摊可再生能源长期合约存在的市场风险。对于用户侧,SPPA模式在助力电力用户锁定绿色用能成本与供给的同时,提升电价结构的透明度和可见性。对于发电侧,SPPA模式为发电企业提供稳定的价格收益预期,并通过风险平抑降低运营风险。对于售电侧,SPPA模式充分调动售电公司的资源调节和托管运营能力,在此基础上为售电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营收模式。

图源:绿色和平

蔡元纪分享了报告的研究思路,他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但绿电交易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未来绿电交易势必会走向多年期合约,而其在中国推进的关键在于绿色环境权益的确权。此外,他总结,新能源全面入市面临的一个焦点矛盾就是一方面新能源要走向多年期,另一方面新能源在多年期合约执行过程中存在发用两侧的不平衡,需要为此进行更多的风险管理和偏差管理。


相较于中国目前的绿电年度中长期交易模式,蔡元纪总结了SPPA模式的两个核心特点:一是通过多年期为发用双方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和绿色环境权益的预期,二是通过引入第三方主体提供平衡服务,保障合约曲线的顺利执行。在此背景下,他强调,SPPA模式能够在丰富中国绿电交易模式,扩大绿电交易规模,从而提振市场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信心。

图源:绿色和平

科思创电力采购部门主管潘汀分享了科思创作为跨国化工企业在中国开展绿电交易的实践和经验。潘汀表示,对于产业转型的迫切需要成为化工企业积极设立净零排放目标的强大推力,在当下阶段,绿电是企业实现净零排放最切实可行的路径。此外,他肯定了SPPA模式在中国落地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并表示对于企业来说,发用不平衡不仅存在物理风险,亦存在金融风险,在交易中引入具备更多资源的第三方进行平衡成为解决思路。


圆桌讨论环节由特邀顾问叶睿琪主持,来自海澜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菁、中广核新能源电力营销部孔德鹏、阿里云智能绿电交易专家刘龙炎和独立顾问张苗围绕目前中国绿电长期购电协议的关键问题展开讨论。

图源:绿色和平

价格结构是PPA的关键。对于PPA的定价机制,孙菁表示对于售电公司而言,多年期合约,尤其是合约周期尾期的市场价格走势判断存在难度,对于售电侧的服务费用如何覆盖其帮助发用双方平抑偏差波动的成本,目前还属于探索阶段。她补充,对于不同的用户存在不同的定价机制,但现阶段售电公司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帮助电力用户实现电力平衡,保障绿色电力的供应,为发电企业提供稳定的客户来源,从而实现发用售三方供应链的稳定。


孔德鹏也认为影响PPA定价的因素有很多,尤其是绿色环境权益的溢价锚定存在难点。他强调,随着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发电成本也会持续受到限电率、系统运营成本、辅助服务分摊等因素影响,无法完全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覆盖,因此未来更多需要通过新能源绿色环境权益实现成本回收。


刘龙炎也表示,考虑到未来分时交易在中长期市场持续推进的可能性,价格机制需要匹配新能源电站发电的时间特性。此外,对于绿色环境价值,市场需要进一步发现与之价格挂钩的标的物。


张苗分享了欧洲PPA定价的案例,她表示,对于发电企业而言,PPA的定价范围由发电成本和在电力市场中的售价决定。同时她强调在PPA模式下的定价机制同样具备灵活性,在价格制定的过程中,交易双方可以结合当前市场的价格趋势和发展预期进行滚动调整。

除了价格结构,电量结构在PPA中亦十分关键,这关乎在出现电量偏差时,谁来承担风险与责任。
孙菁表示,对于售电公司来说,如何提高对电厂发电能力和用户用电能力的预测精准度是售电公司提供偏差服务的核心能力。


刘龙炎从电力用户的视角分享了未来SPPA模式下,对于售电公司权责的期待。他认为,未来电力用户会对年度、月度绿电保底量/保底比例有进一步细化的要求。此外,随着未来电力用户绿电比例的不断提升,对于负荷管理和偏差管理的需求无疑会进一步加大。


张苗补充,在PPA协议签订过程中,除企业用能成本、电站发电成本等显性成本之外,还存在如人力资源投入的隐性成本,同样需要在合约谈判中进行考量。


与会嘉宾都表示,未来绿电市场的不断发展也对PPA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菁表示,目前海澜电力PPA主要针对省内交易,未来将继续探索跨省跨区绿电交易中SPPA的应用。孔德鹏表示,现货市场的作用是发现价格,中长期交易的作用则是稳定收益和促进消纳,随着中国电力市场的成熟发展,PPA与SPPA模式会得到更多的实践应用,亦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刘龙炎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强调,未来绿电交易需要更多地考虑发用双方对于交易不同的诉求需要,以SPPA为代表的多样化的长期购电协议能够更好地支撑电力用户的绿电需求。

媒体联络:

绿色和平传播主任王昕楠

xwang@greenpea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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