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中药之毒,法律竟成了农药保护伞

2013年9月4日

中医与中药曾被誉为“国之瑰宝”,但“好药难觅”已经成为现代中医药发展道路上的桎梏。 © Simon Lim/GREENPEACE

——本文于2013年9月4日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

在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医和中药主管协调机构首次公开回应媒体对中药材上农残的疑问,表示“所有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严格审批上市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都是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而且是得到有效监管的。”笔者认为这是对中药材严重的农残污染这一现实的回避,是主管部门在面对法律和标准诸多漏洞时打出的一记并不高明的太极拳。中药材的质量问题不但疏于监管,更有背后标准和法律执行等多处疏漏。

不久之前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中药材检测报告便指出,正是产自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认证GAP基地的特安呐三七花,检测出了高达34种不同的农药残留,并包含违法使用的高毒农药甲拌磷和克百威,主管部门的监管漏洞由此可见。

事实上,我国中药材上的农残标准仅存在于黄芪、甘草两类中药材,并仅对已禁用30年之久的滴滴涕、六六六和五氯硝基苯具有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这和上千种常用中药材,600余种正在使用中的农药有效成分相比,农残标准几乎空白,那么审批上市的各类中药产品符合法律法规是否意味着农药残留的零限制?

中医与中药曾被誉为“国之瑰宝”,但“好药难觅”已经成为现代中医药发展道路上的桎梏。笔者认为对治病之药上的毒药避而不谈或予以否认,对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无益,更愧对医患者的信任,长此以往又何谈振兴中医以治疗疾病,捍卫健康?

中药材的质量是横亘在中医现状与未来发展之间的以一座大山,一日不予正视则不足以谈未来。正如一位中医师所言,“中药由野生到人工种植的过程失败,大量农药化肥,栽培年期不足。就像‘鸡无鸡味,鱼无鱼味,菜无菜味’一样。但药无药味带来的问题是‘无效’,现在大部份临床医生都缺乏药材和地道药材知识,因此在治疗无效时,已不容易去分辨到底是辨证错误,抑或是药材质量有问题。这问题远远比其他问题突出,是重中之重。”在中药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之时,主管部门仍然抱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态度一味强调合规,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的极度不负责,更是对中医药健康有序发展严重的不作为。

依笔者看来,要改善中药材的质量特别是农药残留问题,主管部门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是要完善中药材的农残标准,相关标准可以借鉴韩国日本等国,按照对出口药材的标准进行管理,由企业或政府直接向药农提出要求并给予技术支持,并将高标准所需支付的额外价格直接补贴给农户。其次,从地道药材入手,地道药材不仅指药材产地质量好,同时还包含了良好的气候和环境条件,病虫害本身发生的频率也较低。此外,当地还传承有行之有效又高质量的种植方法,主管部门更应支持地道药材生产者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发扬。最后,应加大对生态种植者的扶持,改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对农户进行更好的管理、教育和指导,对生态种植者给予补贴和扶持。

如能从上述简单有效的解决方案入手,打出组合拳,才不致辱没了今人传承中医药的使命,才有可能谈发展与振兴,而如果继续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借口而逃避目前中药材市场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只会断送了这一“国之瑰宝”持续发展的后路。

—— 绿色和平资深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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