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用“最严厉措施”偿还重金属毒债

2012年5月17日
2011年8月29日

2011年8月18日,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东南侧围墙外的“龙潭”地区的水已受到污染,原来的水稻田现已经抛荒。 © 绿色和平

  ——本文于2012年3月27日发表于《21世纪经济报道》

近些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血铅”、“尿镉”这些乍听上去有些陌生的词语,逐渐成为公众耳熟能详的热词。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相继发生了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三分之二为血铅事件。而在今年开年以来短短几个月,广西南丹、河南灵宝、浦东康桥……各地相继发生了五起重金属污染事件,一个个饱受血铅之苦的孩子们的命运令人扼腕。与此同时,关于土壤、稻米、蔬菜等重金属超标的新闻使人们惊觉,重金属污染正在从看似遥远的工业排污口,悄悄地转移到人们的米柜和菜篮,进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成了切近的威胁。

下面这一连串的数据可以作为“重金属污染”转移扩散的佐证:

2002年,农业部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稻米中重金属铅的超标率达到28.4%,镉的超标率达10.3%; 

2005年,据湖南省地质研究所对洞庭湖区6个工作区采取的早、晚稻米分析,晚稻镉含量超标达41.67%,蔬菜近乎全部镉超标; 

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六个地区的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检测表明,10%左右的样品大米镉超标; 

2008年《地理学报》发表文章显示,湖南中下游,蔬菜砷、镉、镍、铅含量的样本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 

2012年《应用生态学报》研究文章显示,福建省不同地区稻米重金属含量,超标率最高的是铅,达100%;汞的超标率为78.95%,镉为50.%

2011年8月29日

8月21日,云南省陆良县小百户镇小新村村民常贵生展示一张老照片。5年前,常贵生家的牛因误入铬渣堆而受伤。他手中的照片为当地环保局拍摄。 © 绿色和平

重金属从“排污口”潜入“菜篮子”,其转移的路径清晰可辨:由工业生产、特别是采矿冶炼、铅蓄电池、化工等生成的含重金属的污水、废气,最终进入土壤和大气沉降;而污水灌溉和土壤中的重金属直接危及到农作物。重金属污染大多带有极强的累积性,其对土壤和健康的危害往往可以潜伏多年。当前重金属污染在我国呈现出的由点到面、由工业向农业、由水体向土壤、甚至食品转移的态势,昭示着近些年来我国因重金属排放所累积的“毒债”,已经到了“债台高筑”、“不得不偿”的时刻。这么大笔的“毒债”应该如何偿还?我想有必要对重金属治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反思。

首先,应下大力气合理规划涉重金属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预防健康风险”的思路解决污染问题。迄今为止,重金属污染的大多数案例中,肇事的企业并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常住居民的要求,这说明,产业、规划等相关部门应成为防范环境污染的最前端、最重要部门。地方在规划企业布局必须加强环保的科学论证,严格保证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加强监督执行工作。此外,我国很多涉及重金属的行业存在产业集中化程度很低、环境成本过高、生产效率低的问题。以铅的冶炼开采为例,我国是世界上铅产量最大的国家,然而近十年来我国铅冶炼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技术落后问题十分突出。很多小型冶炼厂技术落后、环保管理跟不上,导致铅尘回收不足,不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也极大制约了生产效率。涉重金属工业必须完成从规模扩张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扭转当前普遍存在的“以巨额环境代价换取微小加工利润”的现状。

其次,需对涉重金属企业建立“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防控体系。重金属污染整治的实践证明,只盯“排污口”的末端治理手段,无法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更不能大幅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历年的血铅事件中,有一些企业虽然“排放达标”、却仍被认定为血铅超标的主要责任方,这是因为血铅超标并不一定全部来自于企业的超标排放:生产原料和废渣在运输过程中的扬散流失、作业中铅等重金属及氧化物在周边环境中的沉积、工人的作业安全等,均会对人体和自然环境产生影响。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重金属作为一种原料、次生品或产品,均在发生着排放或转移。对涉重金属企业建立“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防控体系,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实现达标排放与清洁生产,还需要对整个生命周期内重金属的去向进行统计,将重金属在原料、加工、废料、转移各个环节的数量确立数据、建立台帐,并以此制定可操作的风险防范方案。只有把生产过程中重金属元素的流向摸清楚,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

第三.重金属污染防治亟需引入公众力量,加强信息公开。公众是环保的主体,因为有着切身的利益诉求,公众的监督常常能够在环保博弈中发挥有效的制衡作用。2011年8月,我们欣喜的看到环保部向公众公开了一份含全国近2000家铅蓄电池企业的名单。这份记录了铅蓄电池企业的地址、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情况的名单,是环保部第一次将一种类型的污染企业的全部信息向公众公开,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此举意在“请公众监督”。将铅蓄电池企业这一屡次血铅事件的始作俑者置于公众的审视之下,环保部门等于多了无数双眼睛和耳朵,公众参与制造防污控污的合力,无疑将大大的促进重金属污染预防及治理工作。然而,环保部门在公众知情权的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所确定的全国14个重点省区,138个重点区域,四千多家重点企业,至今其名单仍未向公众公布,我们呼吁,环保部能够将其他的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的信息也早日公之于众,发动社会力量,彻底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

五年前,我国环保部门曾经发出这样的警告: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中后期出现的污染公害已经在我国普遍出现,我国已没有继续支持这种增长方式的环境容量。在今天重温这样的当头棒喝,或可起到转换思路、奋发求变的警醒作用。惟有切实改变增长模式,全方位监管染污物,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方可有效清除重金属污染的阴霾,偿还重金属污染的“毒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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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债 绿色和平云南铬渣污染调查》PDF报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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