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绿色和平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执行措施的建议

2011年12月5日

本图由@首席民工 拍摄并提供

在该信中,绿色和平呼吁尽快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以作为地方各级政府主动公布PM2.5信息的依据;加快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进程,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等重污染区域地区,需要在2012年开始公布信息;同时尽快开展大气污染的区域联和防止,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并从2012年1月开始在上述地区推广火电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GB13223-2011)最严值,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长。

信件全文如下:

尊敬的环保部科技标准司:

绿色和平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环保组织,中国办公室的气候与能源项目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燃煤污染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尤其关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燃煤激增带来的区域空气污染负荷加重,以及未来该地区的大气质量改善问题。

中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2000年修订的,而十年间煤炭消费与能源消耗增长超过一倍,机动车的数量也在大幅度增长,大气二次污染加重,使用原有标准已不能真实反映污染现状。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现在是全球煤炭燃烧密度最高的地区,也直接导致了该地区成了全球的PM2.5污染重灾区,而与此同时煤炭消费的速度依然居高不下,成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最大挑战。

很高兴贵司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现特提出我们自己的几点建议如下:

一、关于标准的出台与实施

应尽快完成本次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等标准的修订,提供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以及主要污染物(PM2.5)的依据,以促使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尽早公布信息,提醒公众进行有效防护。

关于本标准的实施时间,建议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时间提前到2013-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等重污染区域地区提前到2012年。在全国全面公开PM2.5等空气质量信息之前,建议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对于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主要污染物(比如PM2.5超过75ug/m3)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号,以提醒公众进行有效防护。

二、尽快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基于我国现在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复杂性,应尽快出台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相关法规、政策,开展跨地区的的污染物联合控制。我国东部地区的空气污染与煤炭消耗高密度地区高度重合,并且煤炭消耗依然在高速增长,必须在这些地区及早开展煤炭总量消耗控制,并将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纳入新建项目前置审批条件,以有效控制煤炭增长带来的大气污染负担。

三、尽早在东部地区实施最严格火电污染控制标准

鉴于火电行业排放占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一半以上,建议分别在2012年1月、2014年7月开始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等重污染区域地区对新建电厂、已有电厂实施火电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GB13223-2011)最严值(表2所列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值),以尽早改善区域空气污染。

此致

敬礼!

李 雁

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

绿色和平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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