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边

标签基因改造食物 香港特别行政区跑输内地

2002年3月19日

从明日开始,进口中国内地的基因改造食物必须有安全证书才被准入境。除此以外,根据去年六月公布并施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国政府还要求对基因改造食物进行强制性标签。

反观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虽然在2000年1月以大比数(36票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对基因改造食物进行强制性标签,但在环境食物局一再拖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充斥市场的基因改造食物仍然毫无监管措施。

绿色和平策划干事施鹏翔批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妄顾民意,对标签基因改造食物一拖再拖,扼杀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政府的步伐绝对不可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比内地更早起步,但现在却远远落后,变成兔仔跑输乌龟。」

除了中国内地外,日本和南韩亦在过去两三年间订立基因改造食物的标签法例。施鹏翔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邻近地区和国家只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就完成立法程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却停滞不前,令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为东亚地区监管基因改造食物最落后的地方。」

早在1999年10月,绿色和平委托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进行民意调查,逾95%的市民认为政府应该设立基因改造食品的标签制度。2001年12月,环境食物局完成标签法例的公众咨询,在收到的6359份意见书中,有98%支持强制性标签。

环境食物局正在进行评估标签立法会否对业界带来成本上升的问题。施鹏翔认为:「面对基因改造食物所带来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亚洲的消费者都宁愿采取谨慎及预防的态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该跟随民意,尽速立法标签基因改造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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